1.遇到跟蹤騷擾行為,可以就近向所在地的派出所報案。 2.如有遭跟蹤騷擾情形之訊息內容、錄音(影)檔案或其他證據,均可提供給警方依法查處。 3.當警察調查後,發現有跟蹤騷擾行為的犯罪嫌疑時,警察機關依職權或徵求被害人的意願,核發書面告誡給行為人。 4.如果行為人在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