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分享至 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email[另開新視窗]
機關介紹
正副首長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地理位置
業務資訊
跟蹤騷擾防制
家庭暴力防治
性騷擾防治
性侵害防治
兒童及少年保護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
犯罪預防專區
公告資訊
活動訊息
新聞稿
申請案件
守護安全專區
便民服務
婦幼問題Q&A
跟蹤騷擾防制
性侵害
性騷擾
家暴類
兒少保護
兒少性剝削
聯絡資訊
相關連結
宣導影音
民意交流
E化文宣下載區
內政部警政署跟蹤騷擾防制懶人包
E化文宣下載區
婦幼案件保護權益須知(QR Code下載)Rights and Resources for Victims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Children (Scan the QR Code to Download)
謝老師愛心園地
熱門關鍵字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陳情系統
台北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下方連結
聯絡我們
資訊安全政策
隱私權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及著作權侵權處理辦法
:::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陳情系統
台北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分享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分享至 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email[另開新視窗]
字級
小
中
大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
機關介紹
正副首長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地理位置
業務資訊
跟蹤騷擾防制
家庭暴力防治
性騷擾防治
性侵害防治
兒童及少年保護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
犯罪預防專區
公告資訊
活動訊息
新聞稿
申請案件
守護安全專區
便民服務
婦幼問題Q&A
跟蹤騷擾防制
性侵害
性騷擾
家暴類
兒少保護
兒少性剝削
聯絡資訊
相關連結
宣導影音
民意交流
E化文宣下載區
內政部警政署跟蹤騷擾防制懶人包
E化文宣下載區
婦幼案件保護權益須知(QR Code下載)Rights and Resources for Victims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Children (Scan the QR Code to Download)
謝老師愛心園地
熱門關鍵字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
首頁
婦幼問題Q&A
跟蹤騷擾防制
跟蹤騷擾防制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
注音
Q7: 我已經報案了,也有要求核發書面告誡,但是對方還是持續有跟蹤騷擾的行為,該怎麼辦?
(1)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5條第1項規定,核發書面告誡2年內,行為人再有跟騷行為,被害人得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 (2)檢察官或警察機關視個案危險程度,得不經書面告誡程序,依職權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