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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果我被性騷擾了,應該如何處理?

A:

一、在自身安全前提下,當場制止性騷擾行為,表達被冒犯感受,並即時保全相關證據,尋求警方協助。

二、申訴管道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行為人所屬學校或教育主管機關。

(二)性別平等工作法:受僱者、求職者之雇主或直轄市、縣(市)勞政主管機關。

(三)性騷擾防治法: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

如涉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騷擾觸摸罪,得另提出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