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在自身安全前提下,當場制止性騷擾行為,表達被冒犯感受,並即時保全相關證據,尋求警方協助。二、申訴管道(一)性別平等教育法:行為人所屬學校或教育主管機關。(二)性別平等工作法:受僱者、求職者之雇主或直轄市、縣(市)勞政主管機關。(三)性騷擾防治法: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如涉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騷擾觸摸罪,得另提出刑事告訴。
A:
一、在自身安全前提下,當場制止性騷擾行為,表達被冒犯感受,並即時保全相關證據,尋求警方協助。
二、申訴管道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行為人所屬學校或教育主管機關。
(二)性別平等工作法:受僱者、求職者之雇主或直轄市、縣(市)勞政主管機關。
(三)性騷擾防治法: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
如涉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騷擾觸摸罪,得另提出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