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發生男子持開山刀砍殺前女友案件,引發社會關注,該男子因多次相約女子談判復合不成,並持續有用簡訊、電子郵件騷擾等行為,當天持刀至女子上班處所等候及尾隨,並對該女子實施恐嚇及砍殺行為,造成女子多處刀傷,男子行為顯已涉及跟蹤騷擾防治法第18條第2項、刑法恐嚇罪、傷害罪與殺人未遂等罪嫌,在此,警方嚴正譴責暴力,不容許違法行為危害民眾人身安全。
跟蹤騷擾防制法自6月1日起施行至8月底,臺北市共計發生並受理129件跟騷案件,其中51件為家暴合併跟騷案件,占比40%,案情多為男女朋友因不甘分手以致有跟蹤騷擾情事。
對於家暴案件合併有跟騷行為時,如被害人有意願,警方將協助被害人聲請緊急保護令,最快於4小時即可核發。倘若在保護令尚未核發期間,被害人有住居所、就學或工作場所的安全顧慮時,警方也會依當事人之需求通報社政單位,視需要提供緊急庇護場所,護送被害人至安全的處所,另有人身安全立即危害或其他必要情況,警方將採取保護被害人措施,如增加工作地、住家巡邏密度,在此,也提出「安全分手要點」供民眾參考:
一、人:談分手時找人陪伴,發生衝突時可以互相照應。
二、事:分手理由要明確,切勿提出模糊不清理由或避而不談,不斷拖延會讓雙方不安,也會造成後續有騷擾狀況及糾纏行為。
三、時:儘量在白天及精神狀況良好時談分手,以免有危險衝動行為產生。
四、地:選擇公眾場合談分手,因為有社會制約的關係,有其他人在場,相對比較不會有危險性。
五、物:避免有金錢糾紛,分手物品清楚返還,減少事後與對方還有接觸的機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最後提醒民眾,如遇恐怖情人糾纏,或緊急狀況發生,請逕撥110電話,將有線上警力立即提供協助,如有其他協談、法律等諮詢事項,可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將由專業人員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