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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果我被性騷擾了,應該如何處理?

可以採取的途徑如下,且彼此互不衝突,被害人可依自身需求選擇處理。

途徑行政申訴刑事告訴民事求償申請調解
受理對象/ 提出方式1.向申訴時行為人所屬單位或警察機關提出
2.行為人是所屬單位最高負責人,可向社會局(處)/家防中心提出
1.到各地警察機關提告
2.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或具狀提告
具狀向法院提出求償向社會局(處)/家防中心申請調解
結果/目的依據行政法對行為人或其雇主做出裁罰(罰鍰給政府)行為人被判刑或者是科處罰金(罰金給政府)行為人針對被害人受到的身體或精神損害給予賠償行為人就被害人受到的身體或精神損害給予賠償並回復被害人名譽
提出時限於事發後1年內提出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騷擾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為告訴乃論罪,須於6個月內提出知悉求償對象且需於事發後2年內提出於申訴期限內提出
資料出處:衛福部性騷擾被害人權益說明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