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保護令核發後能提供什麼保障?
1.禁制令: (1)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加害人直接或間接對於被害人為騷擾、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聯絡行為。 2.遷出令: (1)命加害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之驅逐令。 (2)禁止加害人就該不動產為處分或其他假處分。 3.遠離令:命加害人遠離被害人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4.決定令: (1)定汽、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之使用權,必要時並得命交付之。 (2)定未成年子女之暫時監護權。 (3)定未成年子女之探視會面權。 5.給付令: (1)命加害人給付被害人租金、扶養費。 (2)命加害人交付被害人醫療、輔導、庇護所、財物損害等費用。 (3)命加害人負擔律師費。 6.防治令:命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如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治療、輔導。 7.其他保護令:由法院斟酌發給。 民事保護令除能提供當事人在刑事制裁之外,有另一種法律的保障,亦可避免被害人遭受更多的傷害並立即性的減輕傷害,另外更能命令加害人接受治療或輔導,以使其改善偏差行為,根除不良習慣,重返正常家庭生活。